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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所中小学乱收费 追究违纪人员责任

发布日期:2012-05-21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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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通报一批近期督办查处的教育乱收费案件。教育部表示,将继续加大对教育乱收费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查处结果予以通报,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教育部近期督办查处的一批教育乱收费案件包括:2012年春季学期,江西省赣州市安远二中违规向高一年级学生收取补课费、服装费等费用。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富山乡三山小学收取了平安保险、教辅材料等违规费用共计34719.5元。江西省贵溪市泗沥初中违反由学生自愿选择饭菜品种并即时付费的规定,向学生统一收取伙食费。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许庄初级中学6名教师私自要求学生在开学报名时,到他们指定的书店统一购买教辅资料,每生收费 30元。大荔县教育局违规允许保险公司以学校为单位提供学生集体保单,投保学生个人没有保单和发票。广东省湛江市梅录沿江小学违规向学生收取了每生1.5 元红领巾费,共计880.5元。2010年秋季学期,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第一中学为高一年级学生安排了晚自习补课,并违规向每名学生收取补课费。至2012年3月,福建省安溪县官桥中学违反规定先后3次为900多名小学生征订《教育周报》,每生收费32元。重庆市江津区龙门小学违反规定动员学生在学校的小超市购买复习试卷和假期作业,向新转入的学生以桌椅板凳建设费为名收取捐资助学费。

  教育部不仅督办查处了一批教育乱收费案件,还严肃追究了违规违纪人员责任。被通报的案件中,学校相关负责人接受了被免职或给予行政记过等处分,所有违规收费如数退还学生。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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