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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首次对高三年级补课明确下发“禁止令”

发布日期:2012-04-19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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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辽宁,以往学校可利用周末、晚自习适度组织高三学生补课的情况现将不被允许。17日,辽宁139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与辽宁省教育厅签订责任状,承诺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集体补课。如有违反,严重者将撤销示范性高中称号。

  辽宁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辽宁首次对高三年级补课提出明确要求。“减负”是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高三年级没有特殊性。同时,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是以省为单位进行,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全省统一步调、整体推进,就避免了不公平现象的出现,也避免了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相互攀比和恶性竞争,以及靠拼时间和以牺牲学生健康为代价提高学生学习成绩的情况发生。

  责任状具体内容包括:学校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8小时,不安排早、晚自习。寄宿生晚自习结束时间不超过21点;学校不占用学生法定节假日、午间休息和自习时间组织集体补课,不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不挤占体育课、艺术课、团队活动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时间;教师对学生不进行有偿补课,不参与社会非学历培训机构的教学活动,不以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学生座位,学校不设置重点班、快慢班等。

  沈阳市第五中学校长金巍松说,规范办学和减负从长远看对培养合格健康人才是十分必要的,学校会严格执行教育部门规定,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同时积极推动“机器人”等课程开展和“阳光运动一小时”活动等营造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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