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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规定民办高校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备案

发布日期:2012-04-05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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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依法规范民办高等学校招生宣传,江西省规定,省内民办高校拟发布的和外省民办高校拟在江西省内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经江西省教育厅备案后方可发布,未经备案的一律不得发布。备案时间到6月30日结束。

  民办高校备案时,应提交与实际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相一致的文本及证明其内容真实性的有关文件原件。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与备案内容一致,学校法定代表人要对招生简章和广告的真实性负责。

  据要求,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准确载明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招生类型等。广告内容必须真实清楚,不得擅自改变办学层次与类型,不得有虚假、许诺的内容。此外,民办高校还要将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号、办学许可证号等统一印制在招生简章和广告首页的右上角。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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