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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出台中小学教师学术规范基本要求

发布日期:2012-04-05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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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连云港市日前出台中小学教师学术规范基本要求,教师的学术不端行为将根据严重程度给予不同形式的惩处。

  连云港市明确规定,凡未参加实际研究或者论著写作而在别人发表的作品中、课题研究中署名,在学术活动过程中夸大成果价值,在晋级评优中提交在假刊、套刊或非法出版物上发表的成果等,均属于教师的学术不端行为,将根据严重程度给予不同形式的惩处。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学术规范,鼓励教师发现真问题、进行真研究、取得真成果,连云港还专门成立了中小学教师学术规范指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制定、解释和评估县区及学校学术规范建设方面的政策、规定,接受学术道德问题举报,并进行调查处理。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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