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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打造中小学名校长 新任校长须持证上岗

发布日期:2012-02-21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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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从辽宁省教育厅获悉,从今年起,该省启动实施“辽宁省中小学专家型校长成长计划”。通过高级研修培训、学术交流和项目资助等方式,努力造就一支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家型校长,逐步打造辽宁中小学名校长品牌。

  辽宁规定,“十二五”期间,辽宁省中小学新任校长或拟任校长必须取得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中小学新任校长(后备干部)需进行不少于300学时的任职资格培训。通过培训,帮助校长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具有履行职责必备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修养、知识结构和管理能力。

  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全省要做好人才储备,真正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把好入门关。据介绍,“十二五”期间,辽宁省还将实施骨干中小学校长培养培训计划和中小学校长学历(力)提升计划。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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