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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大学生实践基地由各高校申报启动经费

发布日期:2012-02-21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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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级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由各高校申报,经审定后由教育主管部门给予建设启动经费,相关高校和地方提供配套资金,切实保障实践基地的建设经费、更新改造经费以及学生在基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关费用。这是福建近日出台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规定。

  《办法》指出,省级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应重点选择与高校联系广泛、合作成效突出、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街道社区、农村乡镇、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与军事机构、社会服务机构等。实践基地要结合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需要和自身实际,建有供学生开展项目化实践活动的固定场所和器具,设置具有地方特色的活动项目;要有一整套规范的工作制度和完备的保障措施,确保参加实践活动时所涉及的环境、场地、设施、设备、材料和操作过程都要经过实践基地建设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论证。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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