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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下发《中小学食堂伙食费限价管理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09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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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食堂限价管理

  是整治还是在炒作

  “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市区中小学食堂伙食收费标准,午餐不得超过7元,住宿生每天三餐不得超过15元。伙食费学年度盈余若超过3%,必须全部退还学生。”日前,江苏省扬州市下发《关于扬州市区中小学食堂伙食费实行限价管理的通知》,对中小学伙食费实行限价管理。

  扬州市物价部门表示,中小学生伙食费实行最高限价标准后,原来收费高的学校要把伙食费降下来,而以前收费低的也不能趁机涨价,鼓励学校在不盈利的前提下,对学生伙食进行补贴。“各校在制定具体标准时,要根据当地学生家长的承受能力、市场物价水平和食堂盈亏情况等因素定价。同时,要在一定范围内举行有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中小学伙食收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新规提出,学校食堂伙食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伙食费学年度盈余若超过3%,必须全部退还学生;盈余在3%以内的,则结转到下一年度,用于改善学生伙食。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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