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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到来上海市教委对"无证竞赛"下"逐客令"

发布日期:2012-02-08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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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学期到来,市教委对“无证竞赛”下“逐客令”。在昨天下发的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竞赛和考证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三禁”,坚决清理各种面向中小学生特别是低龄儿童的竞赛和考证,为学生们营造身心愉快的成长环境。

    市教委强调,严禁市、区县教育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含直属单位内部机构及员工)、中小学校和教师举办或参与组织、宣传无上海市中小学生竞赛管理委员会颁发竞赛许可证的任何区域性学科类竞赛活动。

    严禁义务教育各类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使用各类学科竞赛和学科等级证书作为招生依据。学校不得收取各类适龄儿童少年学科竞赛、学科等级证书或复印件,不得要求填报适龄儿童少年学科竞赛或学科等级考证情况。若家长或适龄儿童少年在招生报名资料中,提供或填写有学科竞赛或学科等级证书及其情况的,一律退回。

    严禁市、区县教育部门及其直属单位、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为社会培训、考证机构提供竞赛和考证活动的办学场所或考试场所。

    市教委、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大对规范竞赛和考证情况的督查力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会同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成立专项督查组,健全投诉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如发现仍存在违规行为的,对直属单位或个人、公办学校或教师,由市教委或区县教育局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直至给予处分或解聘;对民办学校,由区县教育局核减招生计划;对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素质教育实验校,按照规定程序取消其资格;对已获得许可证的竞赛主办单位如存在许可范围之外行为的,吊销其竞赛活动许可证,今后不得再申请竞赛活动许可。

    市教委设立监督电话:23116647,23116648,33728506,电子邮箱:easc_sh@126.com。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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