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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出台 兼职不得影响教学

发布日期:2012-01-10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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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高校中不断爆出的师德问题,教育部首次制定发布《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该规范明确对高校教师提出了“六不准”。其中既有类似于中小学教师的“公正对待学生”的要求,也有高校教师特有的“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的要求。

  《规范》针对当前少数高校教师存在的六类师德问题,明确了“六不准”。针对思想政治意识淡漠问题,提出“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针对当前高校师生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强调“公正对待学生”,“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针对部分高校教师存在的轻教学、轻育人的问题以及社会兼职过多影响教学的现象,明确提出“不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针对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明确提出“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针对高校中不当使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的现象,明确提出“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还明确提出“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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