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开展校车安全大排查和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11-12-20 来源:网络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各地要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集中开展逐生、逐车、逐驾驶员、逐行车线路安全检查。一是排查学生居住地及乘车上下学、校车登记备案的情况,凡是未在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备案、未办理校车标牌的车辆,责令停运整改。二是排查校车驾驶人员安全资格。坚决清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校车驾驶人。三是排查校车安全技术和通行路线安全状况。
为了进一步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陕西省政府办公厅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审核校车使用申请和校车驾驶人员资格申请,建立校车管理台账。公安机关和交管部门负责完善校园、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办理校车注册、变更登记,核发校车标牌,审查校车驾驶人员资格,严肃查处校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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