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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高校以外各类学校食堂禁加工制作豆角

发布日期:2011-12-14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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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消息,国家食药监局和教育部即日联合对山西、浙江、海南、贵州、广东等地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近年来,国家食药监局和教育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紧急通知》,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连续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努力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 

  为推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与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国家食药监局和教育部即日联合对山西、浙江、海南、贵州、广东等地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本次督查的主要内容: 

  一是学校食堂自查整改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已开展了自查工作、自查重点是否落实、整改工作是否到位。学校食堂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情况、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情况、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情况以及餐用具清洗消毒情况等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要求;校园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情况。 

  二是学校食堂风险防范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落实“三个严禁”要求情况,即“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三是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情况。重点检查监督检查工作是否及时、到位,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依法处理,食物中毒事故信息报送是否及时到位等。本次督查将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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