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实时脉搏 关注行业热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 业界动态 > 正文

两部通知 土地出让金10%用来办教育

发布日期:2011-08-04 来源:网络
 点击:
   财政部昨天发布消息称,财政部、教育部近日已联合下发通知,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有关事项进行明确,各地应按照10%的比例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资金应按季计提,年终进行统一清算。

    通知称,从今年1月1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市、县(区)当年土地出让收入在扣除当年相关支出项目后,作为计提教育资金的土地出让收益口径,严格按照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作为各地区计算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之一,各地区不得由此减少应当由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

    通知还称,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重点用于农村(含县镇)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的校舍建设和维修改造、教学设备购置等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竣工验收费、项目管理费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

    通知强调,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不得用于学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经常性开支。各地区在保障农村基础教育发展需要的前提下,计提的教育资金仍有富余的,可以将教育资金用于城市基础教育的相关开支。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上一篇:优质教育资源按需分配飞视美有高招
下一篇:青岛大型科学仪器研发费用降一成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