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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小学电子眼上下学高峰期交警护航

发布日期:2011-06-03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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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中小学校将全部装上“电子眼”,上学、放学高峰期必须有交警“护航”。近日,该市出台《武汉市中小学校安全条例》,对学校周边安全、校园和校外活动安全、安全教育和事故处置等均作了明确规定,教育、公安、卫生、食监等多部门将联手为中学生筑起“安全岛”。

    《条例》要求,公安机关应在学校门口安装安全视频设施,并实施联网监控;学校应在校内安装安全视频设施。对于在交通事故易发路段或交通繁忙路段的学校,交管部门应在上学和放学时段安排警力“护航”。

    对于备受争议的校园安全事故责任认定与处理,该市《条例》予以明确,不再“由教育部门说了算”。根据规定,当发生严重安全事故时,应由学校所在地的区政府组织教育及其他相关部门、学校、保险机构、当事人或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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