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开展“规范未成年人上网行为”专项检查工作
5月30日至6月1日,市教育局电教馆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要求和扬教电〔2011〕8号文件精神,对19所市直学校和广陵区、维扬区、邗江区、开发区随机抽取的16所学校开展了教育系统开展规范未成年人上网行为专项检查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学校开展规范未成年人上网行为的督查、指导工作。
检查内容分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上网服务场所设立、开放制度建设、保障机制建立、近三年开放的原始记录存档等情况;学校在校园网首页建立“文明上网”版块,开展面向青少年健康有益的网络活动情况;“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工作的持续运转、相关的规章制度的健全、绿色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网络安全和网络道德教育等三方面,检查结果和整改意见在现场给予反馈。
电教馆要求各学校要继续发扬优势,迅速查缺补漏,持续推进未成年人网络思想道德建设,加强文明上网、绿色上网的教育、管理、引导和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各校均表示一定按照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崇高的使命感,为学生积极营造绿色、文明、安全的校园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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