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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办学体系 伊金霍洛旗全力推进民族教育协调发展

发布日期:2011-05-10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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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进一步完善办学体系,从而促进民族教育协调发展。

  一是按照教育平台信息化、教学改革科学化、办学行为规范化的要求,推动少数民族基础教育健康快速发展。今年,伊旗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学校将实现“双高普九”工作目标,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学校学生要重点学习掌握蒙古语言文字,兼学汉语和外语;高中阶段少数民族学校学生要在熟练运用蒙古语的基础上,加强汉语和外语学习。积极开展蒙古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推行国家级“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和“自治区蒙古语应用水平等级考试”,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蒙古语和汉语应用能力。

  二是拓宽用人渠道,确保教职工编制名额,实施各项优惠政策,吸引更多优秀师范类毕业生、蒙授专业科目名师、名校长到少数民族学校任教、任职。从今年起,伊旗要将不低于教职工年工资的2%列入财政预算,作为少数民族学校教职工的培训经费;少数民族学校专任教师和教辅人员每人每月的岗位津贴在2009年的标准上各提高50元。按照《伊金霍洛旗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考核评价方案》、《伊金霍洛旗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强化少数民族学校教师和校(园)长的考核和管理,切实发挥骨干教师和优秀校(园)长的辐射带头作用,增强少数民族学校教学队伍建设。


  三是从今年起,该旗蒙授学校学生助学金提高到幼儿每生每月80元,小学生每生每月170元,中学生每生每月200元,每年实发10个月,每学年分两次发放;对伊旗户籍的、从小学到高中接受蒙语授课的、经全日制统考考入中专以上院校的蒙古族在校生提高奖励标准,奖励标准提高到:中专生每人每年1650元,大专生每人每年3300元,被国家普通本科院校录取的,每人每年5500元,被国家重点本科院校(“985”工程或“211”工程学校)录取的,每人每年77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10000元。从2010年起,对在公办幼儿园就学、父母和本人户籍均在伊旗的蒙授幼儿园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免除保教保育费、教科书费,补助生活费)。从今年起,将民族中学公用经费标准分别提高到小学 每生每年510元,初中每生每年850元,高中每生每年2720元。此外,该旗还设立民族教育专项补助金,列入财政预算,并随财力的增长逐年增加,主要用于完善全旗民族学校教学配套 设施、奖励优秀教职工等其他发展民族教育相关事项。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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