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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宿舍不得点蚊香

发布日期:2011-05-09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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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教育厅就加强中小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学校安全检查制度,坚持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要规范建立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报告、落实整改制度,建立“一楼一层一室”安全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坚决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通知要求,各学校须重点检查学生宿舍安全报警装置、消防应急照明设施、疏散指示图、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栓、灭火器等是否质量合格、数量充足、安装规范、布局合理、功能完好,且有专人维护。凡有学生住宿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标准,从严管理,要安排经过消防业务培训的保安员专门负责学生宿舍消防工作。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购和安装学生宿舍床铺、热水器、空调、饮水机等设备,并实行专人监管和维护。防止违规布线、电线老化和线路超负荷使用。学生宿舍内除必需的空调、电风扇和饮水电器取电插座外,不装不留其他插座,不允许私接电源和擅自使用其他电器。严禁学生将管制刀具和其他违禁物品带入宿舍。学生在宿舍内不得使用蜡烛、打火机、火柴,不得燃点蚊香、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吸烟和饮酒。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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