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伊旗两项举措发展民族教育
今年,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采取两项举措发展民族教育,力促民族教育大发展。
一是健全管理和运行机制,优化民族学校教师队伍。该旗拓宽用人渠道,确保教职工编制名额,实施各项优惠政策,吸引更多优秀师范类毕业生、蒙授专业科目名师、名校长到少数民族学校任教、任职。同时,加强对少数民族学校教师和校长的培训和管理。从2010年起,将不低于教职工年工资的2%列入财政预算,作为少数民族学校教职工的培训经费;少数民族学校专任教师和教辅人员每人每月的岗位津贴在2009年的标准上各提高50元。强化少数民族学校教师和校(园)长的考核和管理,切实发挥骨干教师和优秀校(园)长的辐射带头作用,增强少数民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按照考核情况实行绩效工资,激发教职工工作热情。采取多种形式,按适当标准分流民族学校教师,逐渐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结构合理”的人才培养与选拔任用良性机制。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宽蒙古族毕业生就业渠道。通过统一组织招聘考试,优先聘用从小学到高中接受蒙语授课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06年12月31日前父母和本人均具有伊旗户籍的蒙古族毕业生到行政事业单位的事业岗位工作。通过统一组织招聘考试,每年以不低于70%的比例择优聘用从小学至高中接受蒙语授课全日制大学学历,2006年12月31日前父母和本人均具伊旗户籍的蒙古族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在统一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中,全日制汉授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蒙古族毕业生可以享受一定的加分优惠。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企业招收蒙汉兼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