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自治区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1-04-08 来源:网络
南宁4月7日讯(记者 潘晓明)记者今日了解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1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于4月中上旬对全区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条例》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可了解全区扶贫开发工作情况,进而提出改进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加快广西富民强桂步伐贡献力量。
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广西南宁、柳州、百色、河池、来宾、崇左等地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条例》的情况,并委托桂林、梧州、防城港、贺州等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贯彻《条例》情况进行检查。本次执法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十一五”期间全区及各地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取得的主要成就、存在的困难和主要问题)、“十二五”期间全区扶贫开发工作计划安排和主要措施、《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修改完善《条例》的建议等。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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