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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村学前教育改革”被列为国家试点项目

发布日期:2011-04-07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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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4月7日讯 提高入园率和保教质量,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我省“农村学前教育投入及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日前被正式列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该项目将通过探索构建全新的农村幼儿园新体制、新机制,为全国以及全省农村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据悉,在试点地区,我省将把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县(市、区)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与农村家庭承受能力,确定农村公办幼儿园生均成本中家庭合理分担比例。同时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办法。

  为进一步保障家长特别是农村地区家长对低收费、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的需求,教育部门将推动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提供普惠性服务的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探索区分和认定普惠性民办园的管理办法。探索农村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的途径和办法,创新办园模式,鼓励公办民办合作办园,鼓励依托农村小学办附属园,鼓励乡镇中心幼儿园在行政村办分园,实施一体化管理模式;探索“管办分离、委托办园”等新的办园机制,完善试点管理办法。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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