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与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部署消防安全教育达标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发布日期:2011-04-15 来源:网络
近日,自治区公安厅、教育厅根据全国学校消防宣传教育暨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现场会精神,联合制定并下发《全区消防安全教育达标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方案》。方案决定自2011至2013年,在全区各类学校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达标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根据方案部署,至2013年,全区每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至少拥有一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治区公安厅、教育厅分期分批培训各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兼职老师,争取2011年底前全区每所学校配备一名以上消防安全教育兼职老师。全区14个消防支队、114个消防大队、149个消防中队必须联合辖区学校创建一所“消防安全教育达标示范学校”,每所学校必须有一名现役消防官兵作为消防教育校外辅导员,并在年底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和教育厅联合考核后,分别评出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四个类别各10所全区消防安全教育达标示范学校。
方案指出,各地要在广泛发动学校自愿申请参加的基础上,选定创建活动示范点,进行经常性指导。每年经自治区级公安消防、教育部门共同考核后进行评定。一年评定一批。争取经过三年的时间,推动每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至少有一所学校达到方案所规定的消防安全教育达标示范学校“四项落实标准”,即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消防安全教育落实、消防安全宣传落实,以充分发挥达标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
方案要求,在消防安全教育达标示范学校创建过程中,各地要坚持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达标示范学校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做到以下“四个结合”,即消防安全教育专门课程与学科渗透相结合、课堂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与教育示范相结合、常规教育与民族特色教育相结合,持续开展“培训一个教师,规范一个校园;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示范一批学校,影响整个社会”的社会消防安全教育系统工程,增强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努力构筑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消防安全教育格局。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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