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获2369万元税收返还
发布日期:2008-09-23 来源:网络
沈阳机床发布公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数控机床产品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通知》规定,经财政部驻辽宁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核准,退付公司及所属企业2007年1-12月份数控机床产品增值税合计人民币2369万元,该笔收入计入公司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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