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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为900亿元电力投资“清障

发布日期:2007-03-02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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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屡屡拉闸限电闹“电荒”的湖南省2006年已经实现电力供求基本平衡。但工商业的迅速崛起、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建先行”又再度迫在眉睫。28日上午,湖南省颁布省政府令,宣布从3月1日开始实施《湖南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为“十一五”期间投资900亿元发展电力事业“保驾护航”。
    湖南省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元月份,湖南工业经济高速发展。规模工业同比增长28.9%,增速同比提高13.9个百分点。专家认为,按照这种发展速度,湖南目前靠电力装机总容量1915万千瓦,电网统调最大负荷991.6万千瓦所维持的电力供求“紧平衡”将很快被打破。电力建设一旦停滞,湖南将重陷“缺电”泥潭,经济发展将无从谈起。
    湖南省经委副主任杨晓晋说,湖南“十一五”期间,将投资400亿元建设电网,投资500亿元建设电源。到2010年,湖南将拥有110千伏以上变电容量3600万千伏安、线路约1.28万公里,电源装机容量将达2800万千瓦。世界最高等级的“百万伏级”特高压输变电项目也可能落户湖南。
    湖南省政府法制办主任贺安杰等人谈到,宏大的电力建设计划,在湖南却面临着四种障碍:一是一些地方随意调整城市建设和电力规划,造成电力建设巨大浪费;二是电力项目被当作“唐僧肉”,乱收费、漫天要价等导致造价失控;三是一些阻工纠纷久拖不决,有的黑恶势力对电力项目建设者进行威胁、勒索甚至殴打;四是盗窃、侵占和破坏电力设施的活动猖獗。
    贺安杰指出,湖南省政府决定领国内风气之先,颁布《湖南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据记者了解,《规定》要求各地安排、预留电力建设用地和线路走廊。规范了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明确电力架空线路跨越铁路、公路、航道的,“土皇帝”不准收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拆除非法建筑、修剪和砍伐高秆植物,不予赔偿;保护区一旦划定,任何人不得侵占等。
    《规定》指出,行政主管部门有义务配合合法电力项目的建设。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须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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