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发电企业强强联合 华能百亿
发布日期:2007-01-18 来源:网络
根据协议,广东省国资委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粤电集团24%的股权以100.32亿的价格转让给华能集团公司,华能集团公司成为粤电集团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根据协议,华能将努力促进粤电集团公司的战略发展,落实粤电公司以能源为核心,相关产业协同发展的战略规划;促进完善粤电公司的治理结构,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双方一致同意,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共同努力,选择国内上游企业和境外电力企业为战略合作伙伴,最终实现粤电集团整体上市、做大做强做优的目标。
此前,8月8日,华能集团与广东省国资委在广州签署了关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部分产权转让的框架协议。粤电集团部分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是贯彻国家以及广东省委、省政府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精神的成功实践。
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强强联合、密切合作,必将促进粤电集团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增强公司实力。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上一篇:广聚能源持股公司与妈湾电厂合并
下一篇:国家电网经营区域2006年建成19个
频道月排行
频道总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