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大力推进技工教育改革发展
近年来,我省工业园区发展十分迅速,对劳动力特别是技能人才需求强劲。数据显示,到今年年底,仅省内工业园区投产的企业就需新招员工32万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技工教育发展,把技工教育作为促进工业园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省长吴新雄提出了“一个中心、二个合同、三个台账、四个对接、五项激励政策”的工作思路,即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为中心,要求工业园区企业与职业学校、就业培训机构签订定向就业培训合同,并建立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台账和定向培训的对接机制,明确要求技工院校充分发挥培养技能人才的作用,为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视下,我省技工教育步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办学规模迅速扩大,办学层次稳步提升,办学实力逐步增强,走出了一条顺应形势发展的新路。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凌成兴(左四)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揭赣元(左二)等领导考察技工院校

副省长熊盛文(左二)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揭赣元(左三)等领导考察技工院校

规划布局:
构建以技师学院为龙头的技工教育网络
加快技工学校调整和改革,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加强规划引导,加快建设以技师学院为龙头、高级技工学校为骨干、普通技工学校为基础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技工教育培训网络。目前,我省有技工院校104所,在校生人数达17万人,社会培训量达到10万人,技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呈现出普通技校、重点技校、高级技校、技师学院齐头并进、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按照规划,到“十二五”末,设区市都要建成1所符合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
基础建设:
加大资金投入
技工教育经费总量投入提高到了8.8亿元,增长了两倍多。各级财政拨付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达4.8亿元,从2008年开始全省公办技校生均经费每年提高200元。2010年技工院校获得的项目数量占到了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总数的1/4。实施“技工院校实训基地建设计划”,每年从就业资金中单列1000~2000万元建设10~15个技工院校实训基地。与此同时,积极争取省财政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经费按比例分配给技工院校,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技工院校基础建设。
师资队伍:
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2003年,我省依托江西电力技师学院、江西现代技师学院建设了两个省级师资培训基地,负责承担全省技工院校师资培训任务。规定经过相关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技校教师可直接获得相应专业、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同时鼓励技工院校积极引进优秀人才,通过校企合作,实现师资资源共享。目前,全省技校教职工人数达到1万多人,其中高级讲师(副高)1600多人,技师、高级技师680多人,一体化教师1800多人。到“十二五”末,技工学校专业课教师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要达50%以上;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专业课教师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要达70%以上。
教学管理:
努力提升办学水平
深化教学改革
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每个试点院校各开发出1~2个专业的一体化课程体系,并进行教学实验。开展省级精品课程、示范专业的建设,通过3~5年的努力,在全省建成技工教育省级精品课程150门左右,省级示范专业30个左右。还开展弹性学分制试点工作,设立课题研究招标项目等。
实现了技工教育与自考学历教育“双沟通”
学生在接受技能教育的同时,如果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部分相关课程,使部分技校学生在毕业时即可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或大专学历毕业证书,又可拥有国家职业资格高级等级证书。部分技校以此为契机,调整专业设置,加强课程建设,形成了“高级工+自考”、“技师+自考本(专)科”等教学模式。
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
鼓励各技工院校大力开展职业资格鉴定工作,全省有一定的规模的技校都设立了职业能力鉴定所(站),进一步提高了办学的积极性。同时,在职业院校中积极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
校企合作:
为我省工业园区发展输送技工院校学生
把校企合作与解决我省工业园区招工难问题结合起来,设立政府补助资金,鼓励技工学校根据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定向”或“校企合作”培训,推动技校毕业生到省内工业园区企业就业、服务园区经济发展。对与省内工业园区企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省内工业园区企业工作满一年(含顶岗实习时间)、取得了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校毕业生给予学费补贴,取得了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2000元,取得了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3000元。
职业培训:
将技校打造成职业技能综合培训基地
《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下发后,省政府要求技工院校坚持“学制教育”与“社会培训”同步发展、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向,进一步强化社会培训,以中短期职业技能培训为主,逐步打造成职业技能综合培训基地。同时,依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院校和大型骨干企业,在各设区市改造建设一批以中、高级技能培训为主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基本形成覆盖中心城市和重点产业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网络。为加强我省职业培训工作,我省将建立城乡统一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按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和同一地区、同一工种补贴标准统一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培训补贴、鉴定补贴和生活费补贴标准。
激励政策:
提高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
省政府还将出台多项激励政策,逐步提高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定期调查发布技能人才的工资指导价位。制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选择部分工程技术类专业,探索开展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点。技工院校高级班毕业生、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到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其试用期、见习期工资待遇及定级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提高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评选中高技能人才的比重;提高“江西省优秀高技能人才”获得者奖励标准;优秀高技能人才享受带薪疗休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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