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实时脉搏 关注行业热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 行业分析 > 正文

自授学位,南“科”一梦?

发布日期:2011-05-16 来源:网络
 点击:

\
哈佛大学

\
悉尼大学

\
牛津大学

\
剑桥大学

\
耶鲁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

 自2007年开始筹建的南方科技大学还没建成便引来舆论的一片关注,校长朱清时院士提出的南科大“自主招生”“自授学位”“去行政化”的口号一经喊出,便被许多人当作是中国高等教育体制的“破冰之举”。在饱受赞扬的同时,南科大的做法也引起很多人的质疑。

  今年4、5月间,南科大公开招聘局级副校长以及未获教育部招生资格的事件再次把南科大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南科大最受关注的自授学位等去“行政化”措施在当下究竟可不可行?南科大的出路到底在哪里?为此,我们特别邀约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等教育专家就此展开了讨论。

   对话

  熊丙奇,高等教育问题研究学者,上海交通大学教授,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著有《大学有问题》、《体制迷墙》、《天下无墙》、《教育熊视》等。

  “违法”的改革有可能推动法律的修订

  新京报:中国大学自授学位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熊丙奇:解放以前,中国无论国立大学、民办大学还是教会学校都是自主招生、自授学位,这些都是向西式大学学习的。那时的大学教育是精英化教育,上大学的人很少,也不需要国家来认证,学历、学位认证是大学教育开始大众化后的事情了。

  新京报:目前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的大学采取的正是“自授学位”方式。这种自授的学位是怎样得到认可的呢?

  熊丙奇:国外大学的学位是由大学自身颁发的,能不能得到认可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学生自己的选择;二是综合性认证机构及专业性认证机构的评价;三是用人单位的评价。可以说他们学位的认证是由社会发育出来的,管评分离。

  新京报:南方科技大学要实行自授学位,目前在中国是合法的吗?

  熊丙奇:南科大自授学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相冲突,从这个角度来讲,无疑是“违法”的。但南科大的改革实际上是中国教育体制的一次变革机遇,也有可能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南科大“自主招生、自授学位”,击中的正是我国当前教育体制的“软肋”——“升学有用、读书无用”、教育行政化以及“学历社会”、“学历情结”,要让教育回归本位。

  从国际范围看,绝大多数国家的大学,就是自主招生、自主教学、自主授予学位,受教育者在乎获得的教育质量,学历的价值由社会承认,甚至有的大学根本就不颁发学历,这既体现了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更体现了教育本身的价值。

  自授学位关键在于获得社会认可

  新京报:大家对南科大的关注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它要以香港科技大学为模板,在较短时期内建立世界一流大学;一是它要去行政化,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您是怎么看待这两方面的?

  熊丙奇:我认为还是应该分清轻重缓急,现在对于南科大来说最关键的是尽早建立起“去行政化”的现代大学制度,这些基本的管理制度都是有很多经验可以“拿来”借鉴的。南科大还应加快制订《南方科技大学章程》,以有利于它的办学和发展。

  新京报:有人担忧南科大“自授学位”不被国家认可,学生毕业升学、找工作受到影响怎么办?

  熊丙奇:我觉得南科大的学位即使不被国家承认,毕业生的出路也不会受多大影响。有人提出,学历不被国家承认,不能报考公务员,不能报考其他学校研究生。可是,旨在培养社会精英的南科大,会鼓励自己的学生随大流去报考公务员吗?至于读研,只要南科大的本科教育真正过硬,这些学生申请海外名校,还不广受欢迎?说到就业,南科大毕业生,极有可能获得企业的更高评价,那个时候,尴尬就不在南科大,而在国内的教育管理体制了。

  推进教育改革,实现“管评办”分离

  新京报:今年教育部未授予南科大招生资格,这对南科大的影响会很大吗?

  熊丙奇:其实我认为南科大的招生不一定要这么急,至于自主招生也可以边走边看。

  新京报:您觉得南科大的发展前景怎样?

  熊丙奇:在我看来,南科大的未来有三种可能:一是被教育部纳入体制内;二是被作为非学历教育进行管理,把南科大变为类似留学预科、或者非学历培训这样的教育机构;还有一种可能是被作为推进教育改革的试点,我国的高等教育管理与评价体系就有可能打破原有的框架,实现“管评办”的分离。

  在这三种可能中,最好也是我们最期待的是第三种。

  第一种虽然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但可能性也最大,从近日的南科大局级副校长公选事件来看,情况基本已演变为第一种,南科大已面临着改革失败的危险。

  围观

  “单兵突破”只能是不可复制的特例

  杨东平,北京理工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南方科技大学试图突破现有的高等教育体制,这是一种实质性的改变,难度也更大。中国的情况与国外有些不同,国外一些大学的改革都是先经过长期的讨论,然后订立法律框架,再进行改革,而中国往往是改革在先,然后形成相应的制度和法制。于是南科大就成了一个悖论:如果它要成为合法改革就要先改变现有大学教育体制;但中国的大学体制在短期内是难以改变的,所以它就成了一个不合法的存在。

  从内心来讲,我是十分拥护朱校长的改革的,南科大迈出这一步也非常勇敢,但我担心它即使成功了,也只是“单兵突破“,只能被当做一个不可复制的特例来看待。只有一所这样的大学是无法撼动中国大学的体制的,至少得出现八到十所,也许才会有希望。

  自主办学,但不是“自由办学”

     刘尧,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

  新中国建立60余年来,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体制基本形成,《高等教育法》赋予了大学“自主办学”的权利,只是没有得到很好落实。许多人把南方科技大学“自主办学”的行为称作“破冰之举”,我觉得这种判断可能有些理想化了。

  在中国现有体制下,大学需要改革,但应该在充分论证、得到许可的基础上有序展开。否则,在大环境不改革的情况下,一所大学坚持要改革,很有可能就会出现自说自话、自生自灭的情况。

  我个人希望南科大“自主办学”的改革试验,得到国家的授权,先提供充分论证的改革方案,由国家面向社会自下而上广泛征集意见,然后再有计划地进行改革试验。

  我们要倡导自主办学,但反对自由办学。国家应该先建立并完善有关法规保障体系,大学再来探索办学自主权,使得自主办学也有法可依。

  应在法律框架内完善章程,保证透明度

  李奇,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

  大学的改革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总体的设计和考量,改革是必要的,但要有一个最基本的程序,不能因为存在问题就把原有的体制完全推翻,要搞清楚问题出现在什么地方,要有系统的思考和设计。

  我认为南科大应先具备起码的透明度,在法律政策的框架内尽快办理章程,将专业、课程等规划公之于众。作为一所公立学校,他们有义务让公众了解他们的目标和目标实现的时间表,每一个话语都应该和行为相一致,让公众进行监督。

   “南科之路”

  2007年3月,深圳市决定筹建南方科技大学,以办成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科技大学为目标。

  2009年9月,中国科学院院士朱清时正式出任南科大创校校长。

  2010年12月8日,南科大宣布启动自主招生。

  2010年12月15日,南科大公布招生简章和《朱清时校长致报考南方科大考生、家长的一封信》,信中申明南科大将“自主招收高二学生”,“自授各类学位和文凭”,回归大学应有的办学自主权,尝试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2010年12月18日,南科大举行教改实验班招生咨询会,重申了“自主招生”、“自授学位和文凭”的教改方式和“去行政化”和“教授治校”的建校原则。

  2011年3月1日,南科大正式开学,46名新生报到。

  2011年4月29日,深圳市委组织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公开推荐选拔南方科技大学(筹)副校长等领导干部的公告》,其中明确注明正局级行政级别的两个副校长职位引发各界关注。

  2011年5月,教育部公布2011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南科大未获招生资格。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上一篇:江西省大力推进技工教育改革发展
下一篇:南科大如能成功 中国教育尚存希望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