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理机制,做示范活动,推进校服管理工作
现在人们往往更多关注的是校园师资配备、教学特色等软实力,而欠缺学生用品的质量安全意识,尤其是学生校服。学生校服的质量,特别是安全指标,直接关系到每个学生的身体健康。在我国,学生校服作为学生的日常服装已普遍穿着,并且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和要求上,带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
然而从政策文件方面来看,自教育部1993年下发《意见》后,再无下发任何有关中小学学生装工作的专项文件;从管理机构方面来看,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教育部撤并条件装备司至今,没有具体的部门负责此项工作。
随着中小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的推进,各地情况都发生较大变化,但是由于国家层面有关学生装的制度没有及时跟进,造成学校在自主选择企业时面临各种局限性,给企业无序竞争留下空隙,产生企业低价竞标、以次充好等不良的行为;采购校服的学校既是利益相关方,又是质量评判者,显然有悖市场原则,也容易滋生腐败行为,如出现学校领导或教师吃回扣、收受贿赂等现象;而小规模的服装企业,生产能力有限,原材料供应渠道凌乱,根本无法保证学生装的生产供应及质量安全。
导火索:
新春伊始,上海“毒校服事件”牵动人心。2月7日,上海市质监局发布了对本市校服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报告显示,抽检的22批次产品中,有6批次不合格。其中上海欧霞时装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摇粒绒冬装被检出含有致癌物质芳香胺。此前,浦东质检部门在对欧霞公司2009年、2011年学生夏装检测时发现PH值超标,2012年第二季度学生服装夏装使用说明标签不合格。3年4次抽查不合格还能中标,这次上海“毒校服”事件,把问题的矛头直指校服生产、采购、监管环节。也使学生校服安全的问题重新引起各地各级部门的注意。生产企业应当承担何种责任?监管部门如何提高过程抽查、事后监督的效果?校方在采购环节如何甄别生产商的资质品质?如何让校服生产、供应、采购和监管实现良性运转?等等问题的解决迫切摆在我们的眼前。
对策与举措:
上海毒校服事件之后,全国各地质监局、教育局等部门开展中小学校服安全质量进行检查,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以及完善和出台校服采购相关政策。
中国教育装备与后勤协会,积极主动行动起来,为加强全国校服管理工作奔走呼号,研究对策。后勤协会校服工作委员会认为,首先应制定和完善校服采购及安全相关政策,制定专门的学生服装标准,构筑完整的校园质量安全体系,做到有标准可依。其次,在采购校服产品时,应从源头招投标上,消除质量安全风险,切实做到保障学生的健康安全。所以,校服质量标准的制定与完善以及校服招标采购环节成了重中之重。也成了加强校服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
南京如何应对:
为进一步提升南京学生校服质量,让学生校服更舒适、更美观,学生喜欢,家长满意,南京市教育局正与其他职能部门联合起草“南京市校服(学生装)管理办法”,从生产环节(企业)、准入环节(采购)、流通环节(后期监督)等,全面加强全市中小学校服的质量监管。
1. 制定标准、统一招标采购。南京多部门正在联合起草“南京市校服(学生装)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不允许学校私自采购校服,校服的采购将由社会多部门共同监管。“全市将建立统一的校服(学生装)采购合同,并通过建立网站进行公示和提供社会、家庭、学生与家长的监督。”在校服招投标过程中为防止腐败行为,做到公开透明,这是保障校服安全的关键一步。
2. 扩大监督主体的范围。谁是对学生健康最关心的人?当然莫过于学生家长。若能让家长介入校服选择、招标、质量检验全过程,则也应能更好地防患于未然。将出台的“办法”中也明确了这一点:“在校服(学生装)的采购过程中,学校或区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公开听取社会、学生、家长和教师的意见,与家长委员会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校服的穿着制度与规范。
2013年5月26日,南京市首届中小学生校服公开展示暨鼓楼区中小学校校服公开招标活动在金陵汇文学校举办。报名参加本次中小学校服展示与招标的企业有16家,一审合格9家,当天来参展的有8家。现场分企业形象展示与投标校服样品展示两个区,计有夏季、春秋、冬季、礼服等8类约上千件的校服样品展示。市装备办组织各区的校服(学生装)管理部门的责任人和学校代表1500多人前来看展。同时组织了150位老师、家长、学生代表组成群众评分,和15位专业评委,共同开展了最受喜爱的校服的评选活动。
模特展示
秋冬款校服展示
春夏款校服展示
学生打分
展会现场
在质量监督与管理中,家长的监督并不随着招标过程的结束而结束,而是在后期学生校服使用过程中继续发挥作用。鼓楼区通过开展网上调查,让学生、家长对校服的满意度做出评判,最近一次网络调查从今年3月27日开始,共有2215人填写问卷,其中认为自己使用的校服“很好”、“好”、“较好”的占68%以上,认为“一般”的占23.93%,认为“较差”、“差”的仅占不到8%。说明采取统一招标方式以后,家长对校服基本还是认可的。网络监督这一环节的实施对确保中标的校服企业持续为学校提供优质服务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正在起草的“南京市校服(学生装)管理办法”将严控校服质量。一件校服从厂家生产出来,到学生穿上身,要经过三关。即招标前参与招标的校服要送检,取得合格证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中标企业生产的校服在每批次校服出厂前,要送检。送学校的校服,其质量标识应当完整齐全,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各中小学校在接收校服时,应当认真进行检查验收。市质检部门应从执法的立场出发,主动去学校对校服抽样检验,每年必须以执法形式,开展质检并向社会公开质检报告。
在此次鼓楼区中小学校服公开招标展示会上,除了15名专业人士的评审团、150名学生、家长与教师的大众评委外,南京市其他各区教育装备与后勤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以及部分学校校服管理负责人,也组团来到展示会现场进行参观。
本次展示会及现场公开招标活动,也是为全市及其他区全面推行校服公开招标积累经验和做公开招标的示范。
3. 明确校服管理部门的职责。学校、家长委员会、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部门,是服务学生着校服(学生装)的主体参与部门。其中,市、区二级教育行政部门下属的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部门,承担校服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服务等具体工作,负责校服的款式、面料、品种、生产企业的评定、校服使用的监督与检查等。
4. 建立问题校服退赔和惩处机制。建立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提高企业生产伪劣产品的犯罪成本,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由质监部门或工商部门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相关职能部门或单位的工作人员未能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延伸阅读:(资料来源:中国质量报)
校服产品关键指标
目前国内执行的有关校服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有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等,另有部分相关标准。标准中规定的重点产品检验项目,包括校服的标识、纤维成分含量、甲醛含量、pH值、禁用偶氮染料、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酸碱汗渍色牢度、耐洗色牢度、水洗尺寸变化率和裤后档接缝强力等。此外,标准结合涉及安全的主要指标甲醛含量和pH值,对产品的用途进行了类别划分,并对不同类别的甲醛含量和pH值进行了限定。
目前校服产品质量主要存在的问题:
1.产品标识不合格问题普遍存在。由于校服产品一般是学校代替学生与生产企业订购,其产品不用经市场销售,大多数生产企业不按标准要求进行标注,对消费者具有误导性和一定程度的欺骗性。通过近两年组织的抽查检验结果来看:产品标识不合格的问题占抽查比重比较大,甚至有些校服产品根本没有任何正确标注的标识内容,反映出校服生产者和销售者对标识的重要性认识严重不足,对严格执行标准还很缺乏主动性和自觉性,不符合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和相应的产品标准要求情况比较普遍。
2.甲醛含量超标的问题突出。过去几年校服使用的面料大都是用纯棉、涤棉或纯化纤的。纯棉面料服装的主要问题是易缩水,但不影响使用安全。而涤纶面料服装则存在不吸汗、透气性差、甲醛含量容易超标等问题。甲醛含量超标对使用安全将产生很大影响。
3.部分校服使用面料质量不过关。由于生产企业普遍存在着质量意识淡薄的问题,并为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达到低成本高利润的目的,部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价格低廉的较薄服装面料,导致其产品在穿着过程中内衣若隐若现,一度被校园传为透明校服。
购买提示:
一是学校在订购校服产品时,应选购正规且有资质厂家的产品。在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校服购买合同时,应将对校服的质量要求,特别是内在质量要求,明确、细致地写入合同条款中,既是对企业的约束和要求,也是处理质量问题时的有力依据。
二是提醒广大学生,新买的校服应充分洗涤后再使用。因为通过水洗,可以改善产品的pH值超标情况,更好地保护人体皮肤,并且洗去织物中残留的游离甲醛等,同时可以洗去全部或大部分产品上的“浮色”,降低色牢度超标的可能。
三是学生穿上校服后,如出现皮肤红肿瘙痒等不适情况,应及时向校方反映情况并处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要向有关部门投诉,通过行政监管手段进行处理。
面料优缺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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