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低温试验箱检验规则之型式检验
高低温试验箱检验分分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两类,本节上海林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为您介绍有关型式检验方法,首先应用到型式检验的情况有: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老产品转厂时、正式生产的产品在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产品停产一年以上再生产时、产品批量生产时,每两年至少一次的定期抽检,具体型式检验项目如下表:
检 验 项 目
技术要求
章、条号
试验方法
章、条号
检验类别
型式
检验
出厂
检验
温度均匀度、波动度、容差及湿度、升降温度特性
表1 cgw.hk
5.2
○
风速
5.3
○
噪声
4.3.3
5.4
○
安全保护装置的性能
4..2
5.5
○
箱门密封性能
4.2.9
5.6
○
凝露水滴落情况
4.2.2
5.7
○
外观质量
4.2.10
5.8
○
运输环境试验
4.4
5.9
○
注:1、要求检验的项目用“○”表示;无“○”者表示不要求检验。
2、成批生产的试验箱,批量在20台以上时,抽检2台,不足20台时,抽检1台
3、抽检样品的型式检验项目应全部合格,否则,对不合格项目加倍抽检。第二次抽检合格时,仅将第一次抽检不合格项目返修,检验合格后允许出厂;如第二次抽检样品中仍有1台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第二次抽检样品全部合格,则判该批产品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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