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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学生接送车凸显的问题及治理对策

发布日期:2011-01-04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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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12.27交通事故带来的警示

    12月27日,衡阳市衡南县松江镇东塘村发生一起农用三轮车送小孩上学,车辆坠入河中造成14名学生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惨痛的事实令人震惊。痛定思痛,此次事故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难以回避,让“校车安全”再次进入公众视线。

    目前,随着行政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城乡教学点布局调整后,部分被并教学点的学生上学路程较远,学生出现上学乘车难。农村学生家长们大多没有私家车,平时主要以二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四轮农用车,手扶拖拉机作为交通运输工具,加上农村很多学生家长外出打工,家中只有留守老人照看孩子,故而接送学生上学难的问题尤为突出。于是,为了解决孩子出行,一些家长就使用农用车甚或报废机动车辆接送学生,也有一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几家合伙租赁车辆进行接送学生上学放学。这种方式虽然方便了学生上学放学,但这些车辆的技术状况、驾驶人的素质等问题,也同时给学生们带来了诸多的安全隐患。

    农村学生接送车辆存在的突出问题

    农村接送学生的车辆大多数并不具备营运资质。众所周知,农村的学生几乎没有“校车”。所谓“校车”,在人们的心目中,应该是指学校拥有的专门用于接送学生上学放学,并取得相关资质的专用车辆。

    “临沂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张立波科长告诉记者,从严格意义上讲,“校车”一词不属于规范说法,如今市内的很多所谓的“校车”都只能统称接送学生用车,早在2007年省公安厅下发的《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中,对接送学生车辆的意义作了明确的解释。而校车应该是学校自备或租借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另外,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我国首部专门规范小学生校车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于今年7月 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明确规定,小学生校车必须每座配备安全带,双层客车和铰接客车均不得作为校车;校车至少应设两个应急出口等。今后不得随意用公交车、中巴车等普通客车,甚至微型客车作为接送学生车辆。目前市内很多接送学生车辆都无法达到这一要求。”(鲁南商报12月30日《校车“安全带”牢不牢?》)

    农村学校无经费投资购买校车,再加上撤乡并镇,教学资源整合,导致学生居住地更为分散。于是,催生了学生家长合伙租赁车辆接送学生的现象。面包车、三轮车、厢式农用车,甚或有一些报废车辆……五花八门的机动车成为学生接送车。这些车辆大多属于个人私有自备,根本没有营运证。车辆没有经过安全检测,驾驶人员虽然会驾驶,但遇到紧急情况时,往往不能及时、准确地采取措施,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接送学生车辆存在超员现象。有个别接送学生的车主素质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只顾挣钱,置安全于脑后。而学生家长为了节省一点车费,对车辆超员持默认或放任态度。尽管交警部门每年都针对学生接送车开展过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因警力不足,加上学生上学放学正赶上警察上班下班时间,农村学生接送车超员现象仍时有发生。农村交通警力不足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监管不到位,也是致使农村出现农用车接送学生现象发生的原因。

    部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健全,学生接送车伴有交通安全隐患。农村公路等级低、安全系数低,交通安全标志标线缺失,交通隐患多。村村通公路因受其经费和土地资源等因素限制,设计宽度均为3~3.5M,许多公路根本没有路肩,也没有间隔设计会车平台,再有农村路口多,视线条件也不是很好,交通事故更是经常发生。

    学生接送车乱停乱放现象,严重影响校园周边行车秩序。每到上学放学时间,蜂拥而来的学生接送车,争先恐后,挤成一团,校园周边经常被围得水泄不通。

    由此可见,加强农村学生接送车辆管理,整顿农村学生接送车交通秩序已是迫在眉睫。

    农村学生接送车的治理对策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农用车、报废车或拖拉机接送中小学生,不仅给交通安全带来了很大隐患,而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影响极大,因此各级政府、公安和教育部门一定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领导,成立联合领导小组,制定治理方案和整治措施,深入基层检查督导严禁使用农用车、报废车或拖拉机接送中小学生工作的部署和落实情况。要建立责任追究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这项工作不走过场。对于公安和教育部门在职权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予以解决。

    加强源头管理。交警和教育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各小学、幼儿园、社区、村庄,加大对学生家长、学校教师、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多措并举,多形式、全方位地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他们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文明意识,自觉抵制使用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接送小学生和幼儿。教育部门要把“12.27”事故尽快传达给学校的学生尤其是家长,告诫他们一定不要再乘坐报废车、拼装车、农用车等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的机动车,尤其是现在已经到了冬天,雨雪天等恶劣气候也会比较多,孩子上下学安全更为重要。政府和教育系统都要认真负责,切实配合当地的交通部门做好交通的安全整治工作,结束以往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靠交警单打独斗的局面。

    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农村专用校车使用与管理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中小学生的上、下学交通问题。不妨借鉴威海实施“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校车管理模式的成功经验,有效解决农村中小学生上下学难的问题。日前,临沂市公安局、教育局、安监局将联合拟定适合临沂的“校车”监管办法,就校车上路门槛、挂牌程序、日常监督等方面作进一步详尽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

    加强路面巡查,严禁使用农用车、报废车或拖拉机接送中小学生。公安部门要加强路巡、路查,一经发现立即暂扣其车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该拘留的坚决拘留,该吊销吊扣的坚决吊销吊扣,对报废车辆要坚决予以报废。

    完善农村道路安全设施。交通部门应尽量完善农村路段的标志标线,如交通信号灯或减速带的安装等,特别是指路牌和开口处警示桩,要先期安装到位,从硬件上尽量减少农村交通事故的发生。

    制定举报有奖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农用车接送学生违法行为。交警部门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一旦群众发现有农用车接送学生违法行为的,可以拨打举报电话,由交警部门调查落实并依法处理。对举报属实的可给举报人适当物质奖励,并给以保密。

    公安交警部门要在校车运行路线,上、下学高峰期,增派警力,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校车超员、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杜绝类似现象的重复发生。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在学校上学、放学时,派民警到学校维护交通秩序,同时,安监、交通、交警部门联合执法,依照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加强对校车的监管。

    合理划定停车区域,改善交通拥堵现象。公安交警部门应通过调查和排查,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由政府组织安排在学校附近科学合理的划定停车泊位或者采取在学校周边实行车辆单行等方法,以便于车辆的停靠,减轻交通运行的压力,彻底改变因乱停乱放导致交通堵塞的现状。

    孩子是祖国未来的希望,为了确保孩子的安全出行,学校、家长、驾驶员、交管部门以及全社会各界都应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来营造一个平安畅通的出行环境。

作者:吴云富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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