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更好的教育”——全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暨教育项目建设推进会侧记
为了“有更好的教育”,我国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作为今后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部门的重要工作任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义不容辞的神圣责任。
9月2日,全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暨教育项目建设推进会召开,安排部署推进全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项目建设工作。会议提出,按照《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我州各县(市)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目标年为:文山市、砚山县2016年,马关县、丘北县2017年,麻栗坡县、西畴县2018年,富宁县2019年,广南县2020年。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指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在校舍条件、活动场地、设备和图书、师资力量、办学水平等方面基本均衡,强调的是学校之间的均衡。义务教育均衡是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后义务教育的更高发展水平。云南省通过国家“两基”验收后,省委、省政府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提到了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根据省政府规划,到2020年,全省95%以上的县、市、区要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要达到95%以上。今年7月3日召开的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现场会,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各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目标的时间表。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州承担了省安排的“以政府为主导,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以文山市和砚山县为试点开展了一些工作。结合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布局调整、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送教下乡”、教育信息化等工程和政策措施,不断改善农村和薄弱学校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和学校之间的差距,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从2012年起,按照州政府的安排,州政府教育督导室开展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线调查工作。去年,州政府教育督导室又根据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对文山市、砚山县、马关县和西畴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十项指标逐校进行评估。富宁县、麻栗坡县和丘北县也对照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评估指标及标准,在基线调查的基础上,启动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督导评估工作。
对照评估指标,我州目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状况不容乐观,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标率低。从2014至2015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情况来看,小学达标率超过50%的,仅有文山市和砚山县;中学达标率达到50%的,仅有文山市和麻栗坡县。此外,十项指标中,我州中小学在生均体育场地面积、音体美器材配备、百名学生计算机数、生均图书等方面达标差距很大。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关键是在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学校管理、学生组织、办学质量等方面下功夫。学校硬件设施建设,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助推器”和“均衡器”,是解决目前校际间“差异系数”过大问题的最基础工程之一。会议要求,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用好“全面改薄”项目,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核心要素,也是国家验收考察的重要指标,要以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加快推进校长教师配置基本均衡。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解决薄弱学校,特别是农村边远地区学校的教育资源问题,是加快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缩小校际间差异的有效举措,要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加快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基本均衡。通过实施“阳光入学”、“阳光分班”,保障弱势群体平等接受教育。
会议指出,全州2011年以来下达的教育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形成大量结余的资金。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增强规划意识,积极做好教育项目的储备和申报;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各类教育建设项目的实施;强化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通过各县(市)、各相关部门的积极努力,到2020年,力争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做到校舍条件、校园环境、设施设备、生均公用经费、教师素质、管理水平大体相当,县域内学校之间差距明显缩小,力争实现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全州城乡教育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迫切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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