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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展开对口支持与交流合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1-07-20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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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高教处获悉,日前,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支持与交流合作计划院校协议书签字仪式在省教育厅隆重举行。省教育厅厅长陈安丽出席仪式并讲话,副厅长欧阳建平主持签字仪式。全省16所国家和省示范性高职院校与16所新建或民办高职院校负责人出席签字仪式,并签署对口支持与交流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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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安丽厅长指出,湖北省高职院校对口支持与交流合作计划是省教育厅继实施部属高校与地方高校支持合作计划、武汉城市圈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支持与交流合作计划之后,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又一项重要举措,省教育厅将通过在项目申报与立项上给予倾斜、在人员交流上给予专项资助以及定期开展工作表彰等措施,大力支持和鼓励各院校开展对口支持与交流合作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湖北省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及《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武汉城市圈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验区协议书》的要求,充分发挥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民办和新建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整体提升全省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和水平,今年6月,省教育厅启动实施了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支持与交流合作计划,组织全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与民办或新建高等职业院校结对开展支持与交流合作。合作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高职教育教学的合作研究与交流、高职教育教学管理规范与机制创新、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学生双向交流学习、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等5个方面。省教育厅支持和鼓励各示范校结合自身的优势,根据对口院校的特点和需求,拓展支持与交流合作的领域和内容。合作计划的主要目标是通过省级以上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对口支持,帮扶民办或新建高职院校,树立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加强教学基础能力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教学师资与管理干部队伍,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办学水平的整体提升。合作计划的实施期限为2011年至2015年。

  目前,全省16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主要包括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4所、国家骨干高职建设院校5所、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7所。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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