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首次通报违规招生教师并处罚
26日,大庆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对一名顶风违规违纪招生教师严肃查处的通报。
通报称,大庆市教育局接到群众举报,经调查核实,某示范高中的一名教师,私自承诺初中毕业生家长“三免一补”和提供陪读条件的情况属实。该行为对我市高中招生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建议学校给予该教师“三年内不予评优晋级”并调离招生工作岗位的处分。
据悉,为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市教育局于6月20日制定了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学校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意见中明确禁止各高中学校和教师通过给予金钱及其他物质奖励、代办户口、提供家长陪读条件或免学费、免餐费、免住宿费、免辅导费或先交钱后退款等手段拉拢市外优秀初中毕业生报考就读。
市教育局相关领导表示,对于个别学校老师在教育局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下发后仍然“顶风上”的行为,市教育局绝不会手软。
各学校必须按照政策、要求、程序进行规范招生。各学校招生宣传内容要真实,不准从任何角度直接或间接诋毁其他学校,不准进行失实宣传误导家长,和中考相关的一切信息都要以教育局相关文件为准。招生过程要向全社会公开,实际录取情况要进行公示。
家长和社会各界发现我市各所高中在招生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63742186392625466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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