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0年广东省中小学实验教师、计算机管理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装备中心(站、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和图书管理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粤教装备〔2006〕15号),加强我省中小学教育装备管理队伍的建设,提升教育装备的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适应新课程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2010年我中心委托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开展中小学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计算机管理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完)中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提高培训
(一)培训内容
1.课堂教学能力培训,包括演示实验的设计与教学,探究实验的设计与教学等;
2.课程资源开发能力培训,包括演示器材的自制、改进、创新等;
3.实验教学研究能力培训,包括论文的选题、开题以及写作指导等。
(二)培训对象
参加过实验教师岗位培训的高(完)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11月21日至24日
培训地点: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州市新港中路351号)
报到时间:11月20日下午2:00—6:00
报到、住宿地点:七所科技交流中心(广州市新港中路375号)
二、初中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省级培训
(一)培训内容
初中新课程的教学理念;实验室常规管理与安全知识;新课程重点实验、疑难实验的操作技能;数字化实验室的应用;教学仪器的维修与保养;实验器材的自制与改进等。
(二)培训对象
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11月25日至28日
培训地点: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州市新港中路351号)
报到时间:11月24日下午2:00—6:00
报到、住宿地点:七所科技交流中心(广州市新港中路375号)
三、中小学计算机管理员培训
(一)培训内容
计算机组装与维护(硬件);计算机在教学中的应用(软件);计算机网络应用(网络技术);计算机与其它教学设备的综合管理、应用及维护。
(二)培训对象
中小学校计算机管理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11月29日至12月1日
培训地点: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州市新港中路351号)
报到时间:11月28日下午2:00—6:00
报到、住宿地点:七所科技交流中心(广州市新港中路375号)
四、培训管理
此次培训纳入我省中小学继续教育管理范畴。培训结束后,培训单位将培训内容及学时、学分登记在学员的《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册》,并颁发培训证书。
五、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
高(完)中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提高培训班:400元/人(含讲课费、实验费、考察费等);
初中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省级培训班320元/人(含讲课费、实验费、考察费等);
计算机管理员培训班400元/人(含讲课费、实验费、考察费等);
(二)教材资料费:80元/人(含教材费、讲义费、光盘费、证书工本费等)。
(三)培训期间的培训费、教材资料费、食宿费、往返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六、工作要求
请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以地级市为单位组织中小学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和计算机管理员报名参加培训学习,按要求分别填写培训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并于11月10日之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培训处(电子邮箱: pxc34113694@163.com)。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联系人:王增海 唐信焱
联系电话:020-34113694
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联系人:钟凌 林青
联系电话:020-87627524
附件:1.2010年高(完)中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提高培训报名登记表
2.2010年初中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省级培训
报名登记表
3.2010年中小学计算机管理员培训报名登记表
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主题词:中小学 教育装备 培训 通知
抄送: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培训处。
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办公室 2010年10月14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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