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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春风又起 零部件再制造真的“有利可图”吗?

发布日期:2009-05-22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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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关键一年,毫不松懈地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不仅对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至关重要,也是当前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措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就是“十一五”规划中的重要一环。日前,《发展循环经济法》颁布,2009年将深化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和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支持建设一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零部件再制造风潮不可避免地席卷中国汽车产业。
 

    正如引言所述,零部件的再制造在外行人看来确实骇人听闻。如果不能对其有详细的了解,基于汽车安全的担忧,恐怕很难有车主愿意使用报废之后再制造的汽车零部件。


 

    正因为如此,零部件再制造产业透明化有待加强。


 

    针对这一问题,慧聪记者查阅了许多资料,请教了行业内的一些资深人士,得到的答案大抵如是——业内结合我国再制造的实际,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定义为:以废旧的汽车零部件为毛坯,在性能失效分析、寿命评估等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再制造工程设计,然后通过修复和技术改造,使旧的汽车零部件质量和性能达到甚至超过原型产品的加工过程。


 

    从这一解答中不难看出,零部件再制造虽然是建立在废旧零部件基础之上的,但是其再制造的结果是要使汽车零部件质量和性能达到甚至超过原有产品。


 

    于是有两个方面的问题足以引起重视:


 

    其一,对零部件的使用者车主而言,具体的技术过程无从知晓也不去探究。重点在于,基于对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的定义的了解,车主们应该从观念上对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有正确的认识。将其与劣质配件产品区分开来。


 

    其二,对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的生产厂家和经销商而言,应该加强对零部件再制造产品的性能、质量特点等的正确宣传和引导。


 

    猜想:在全社会进行再制造产品的宣传使消费者乐于接受合格的再制造产品或许才是扩大再制造产业规模的根本方法。


 

    零部件再制造真的”有利可图“吗?


 

    有了正确的认识,并不代表人们看好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再制造究竟蕴含多少商机?这个市场究竟有多大?


 

    慧聪记者从近期全国人大通过的《发展循环经济法》中发现,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已经被定为国策。从汽车行业来讲,节能减排途径很多,而零部件的再制造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从全球汽车产业来看,目前,全球有7.3万多家再制造企业。仅就2000年的统计数据看来,北美地区汽车再制造产业规模约360亿美元,工业设备再制造规模120亿美元;欧洲汽车再制造规模约200亿美元,工业设备再制造规模40亿美元左右。2005年,全球再制造产业产值超过1000亿美元。


 

    美国再制造产业规模是全球最大的,达750亿美元,其中汽车和工程机械等领域占三分之二以上,约500亿美元左右。美国再制造产品的范围覆盖汽车零部件、机床、工程机械、铁路装备、医疗设备及部分电子类产品。其中,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无论从技术成熟性、经济性还是从产业规模来看都更具优势,覆盖发动机、变速器、转向器、发电机、电动机、离合器、水泵、油泵、空调压缩机、雨刮电机、制动总泵、分泵、启动机、轮胎等零部件。


 

    而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的数据显示:到2010年再制造产能为:再制造发动机约11万台,再制造变速器约6万台,再制造发电机、起动机100万台左右;产值也才不到25亿元。相比再制造发达国家如美国,差距甚远。几年前美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年产值已经达到500亿美元,形成了一个产业。我国再制造业的年产值仅3亿多美元。无论从市场需求,还是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发展再制造产业大有可为。


 

   中国零部件再制造现状浅思考


 

    与美国再制造产业规模的750亿美元相比,中国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尚是“小虾米”。


 

    中国虽然已是汽车生产大国,去年汽车销量达到938万辆,今年有望冲击1000万辆大关。到2010年汽车保有量可能攀高6300万辆,按理论报废量计算,可能超过400万辆。但是回收、利用、再制造工作量大,按每辆1000元备件考虑,到2010年需求是630亿元,其中若5%采用再制造产品,也需37.5亿元再制造产品,而我们再制造产品的现状也才10亿元,缺口很大。


 

    不仅仅是产业面临极大的缺口,零部件再制造产业推行中也存在许多问题:


 

    一、目前,我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有1000多家,我国现有的汽车拆解回收能力还不能满足每年约200–300万辆报废汽车的需要。


 

    二、参与企业数量少。2008年,国家发改委批准了一汽、上海大众联合、东风康明斯等14家试点企业,并于去年3月正式启动试点,还出台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管理办法,成立了试点工作专家组。除了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和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动力分厂两家有整车企业参与外,其他均为外商独资或合资的企业.

   三、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的范围有限。根据规定,目前我国开展再制造试点的汽车零部件产品范围暂时为发动机、变速器、发电机、启动机、转向器五类产品,而且再制造产品只进入汽车生产企业售后服务系统流通。这就表明汽车零部件再制造限于“三包”范围和生产中的产品缺陷,无法形成规模经济。汽车零部件的再制造能否只限于“三包”范围,这还有待思考。
 

    四、据相关资料显示,再制造企业不能面向全市场自主回收废旧件,也不能自主销售再制造成品,多数再制造企业从整车企业接受生产委托,然后再把再制造产品交还整车企业。这种模式有利于抵制不具备再制造能力的非法地下加工,但也限制了再制造规模的扩大。


 

    不可否认的是,随着业已颁布实施的《发展循环经济法》,及规划、总量控制、循环经济评价考核等方面的责任延伸制度的建立,尤其是以生产者为主的责任延伸制度对生产者等主体在产品废弃后应当承担的回收、利用、处置等责任作了明确的规定将从根本上改变废旧汽车的回收问题。有业内人士分析,由于社会意识、企业责任、消费习惯等都还没有达到理想状态,因此有必要实行一定的制度约束,为加快再制造产业发展提供有效的平台。这个“有利可图”的再制造产业正迎来新的春风。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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