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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路径选择

2015-04-08   365教育装备采购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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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当前我国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换挡调整的重大基础性战略之一,它涉及组成创新体系的资金、人才、机制、环境等诸多要素的统筹与协同。...

      实践与思考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当前我国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换挡调整的重大基础性战略之一,它涉及组成创新体系的资金、人才、机制、环境等诸多要素的统筹与协同。高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动力源,是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引擎,也是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加速器和孵化器,理应在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高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功能定位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核心是依靠科技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并逐步取代传统的人口红利驱动型、资源资本驱动型发展模式。鉴于高校的组织特性,其在服务创新驱动战略中的功能定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产业链的培育区。产业链反映了产业的关联程度,是资源配置效率和科技转化效率的集中反映。企业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主体,主要承担从原材料到产品再到商品这一生产销售环节的创新任务。但这一环节的创新水平如何,取决于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的水平。因此,高校应在推进源头创新、原始创新过程中顺应“技术的科学化”发展态势,积极发掘重大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可能性,为实现资源能源的充分合理利用提供更强大的理论支撑。同时,以较为超前的技术手段引领市场需求,培育更为完整、健全的产业链。

  二是创业链的先导区。创业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社会组织层面或个体层面的具体体现。它不仅仅是某一组织或个体按照市场规则进行资源整合优化并创造更多收益、实现更高价值的过程,还涉及行为主体培育创业意识、辨别形势环境和遵守运行规则等隐性要素。高校最根本的任务是立德树人,其人才培养过程具有强烈的计划性、组织性和实践性,能为各类人才增强创业意识、明晰创业知识、寻求创业意向、开展创业实训提供较为全面的引导与训练,从而成为广大青年人投身创业活动的重要先导区。

  三是资金链的反哺区。就技术形态的转移而言,一般意义上的科技成果转化大致会经历重大发现、技术发明、中间试验品、小规模生产、大规模应用、面向市场的产品生产和商品销售等环节。由科技创新所产生的财富流向则相反,往往呈现逆向反哺过程。这一反哺过程如果顺畅,则处于科技创新源头的高校就会获得更大的资金投入用于再研发活动,从而形成双向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传统的市场反哺创新源头的路径主要依赖于国家财政对教育、科技的投入,这一周期相对漫长且缺乏较强的针对性、互动性,导致高校与政府、企业的政产学研用紧密度、对接度不够。因此,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鼓励创新主体(企业)对创新源头(高校及科研院所)进行资金以及教学科研条件等方面的反哺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高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路径选择

  高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应紧密结合推进综合改革、完善内部治理、提高教育质量等当前重大任务,突出思想理念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切实彰显自身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和正能量。

  第一,建立面向创新主体的科研组织运行机制。高校深化综合改革,首要应着力拓宽现行的办学资源的获取渠道和配置方式,切实破解“重投入、轻产出”“重申报、轻建设”等关键性问题。当前,高校科研工作应以创新为导向,主动强化科研活动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提高服务创新主体的贡献度。高校应加快建立符合科技创新内在规律的科研组织架构以及投入保障、产出评价、收益分配等机制,做好与政府、企业等合作创办的各类政产学研用合作基地。同时,以此为牵引,深化内部学术治理和人事制度改革,更好地面向创新主体(企业)实施重大原理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使高校真正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二,建立面向创业需求的人才培养调适机制。高校是国家高层次人才的培育基地,也是创新创业文化研究和传播的重要场所。高校应主动关注和吸收创新主体对相关领域人才培养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建议,以此为导向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推动教育教学活动由“知识传授型”为主向“知识创新型”为主转变,培养具有“大工程观”的复合型高等工程人才。高校应加大课堂教学环节与专业实验训练、课外生产实习等环节的无缝对接,建立与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联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机制,逐渐把更多资源投到“人”身上,有效提升毕业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此外,高校还应加强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规律的探究,针对青年学生特点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更加有效地培育创新创业文化,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人才脱颖而出的舆论环境。

  第三,建立面向科研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以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等为代表的科技成果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必备要素。科技成果的产出、转化,不仅需要一定的前期投入,还需要相应的运行管理机制、反馈激励机制作为条件保障。当前,政府、高校、企业等应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用法治保障创新的权益。建立有利于促进自主创新、源头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打通科学原理、技术专利与具体生产技术、工艺流程等现实生产力之间的瓶颈,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力度。结合实际情况,高校应鼓励高校教师将科技成果通过整体转让、关键技术转让或持有股份入股创办科技型公司等途径面向市场、企业进行转化。同时,还应探索建立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机制,直接吸引企业通过风险投资方式参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基础研发或关键技术研发,从而加快研发进程、提升研发效能。此外,还应完善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等机构的运行机制,激励更多的教授、学者面向产业重大需求潜心从事科学机理创新和关键技术创新,同时又能保护他们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实现双向共赢。

(本文来源:新华日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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