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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重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多项政策变化

2015-05-13   365教育装备采购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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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5月11日,重庆市教委下发有关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及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等几个通知。2015年中考,重庆市取消了一项加分政策。  取消......

  非渝籍学生学籍满两年可在就读区县考高中

  5月11日,市教委召开中小学招生工作会。与往年不同的是,按照《重庆市2015年中小学招生方案》要求,凡具有连续两年重庆市初中学籍的非渝籍初中毕业生,今年可在就读初中学校所在区县报名参加毕业及升学考试(不含联招),由区县所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根据规划,今年中小学招生工作,一方面要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率达到100%,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达到97%。另一方面,要确保完成普通高中完成19.8万人的招生计划,中等职业教育完成13.5万人的招生目标。

  市教委强调,要继续把“禁止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乱收费,一律不得收取择校费”作为政策“红线”,任何区县、学校不得逾越。

  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支持民办学校适度提前招生,鼓励民办学校在网上报名登记,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可采取电脑派位、面谈等方式招生。同时,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同时,可以借鉴省外优秀经验,将热点初中、小学纳入多校划片,采用电脑派位等方式,缓解“学区房”问题。要整体设计小学入学、小升初及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办法,给家长较为明确的升学预期。

  对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今年要按照教育部提出的“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两纳入”(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沈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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