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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属高校化债工作座谈会召开 张新民出席会议

发布日期:2011-10-27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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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在西安召开省属高校化解债务工作座谈会。省教育厅总会计师张新民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指出,目前各高校化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要牢牢抓住机遇,继续全力做好化债工作,为推进陕西高教强省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会议通报分析了省属高校截至2011年10月21日的银行贷款余额情况,并紧紧围绕如何进一步化解高校债务负担、加强高校财务管理等有关问题进行座谈讨论。有关高校总会计师、高校财务处长先后在会上发言,他们对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全力支持和帮助各高校化债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做好今后化债工作提出了积极的建议。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习文杰结合大家的发言,对化债有关政策进行了讲解,并就继续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了希望。

  会议认为,自全省高校化债工作启动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会同各有关高校,深入贯彻高校化债实施方案精神,按照“政府奖补支持、学校主体统筹”的思路,加快化解高校债务负担。截至2011年10月21日,省财政安排专项和高校自筹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共计28.71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直接偿还高校银行贷款16.06亿元、高校自筹资金偿还银行贷款12.65亿元,省属公办普通高校银行贷款余额减少到88.95亿元,化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产生了积极影响。

  会议指出,目前省属高校化债工作进展还不均衡,高校债务总额总体上快速下降,但与规定债务基数相比较进展还不突出;仍有一些高校化债责任尚未完全落实,自筹资金没有完全到位;个别高校化债安排和银行贷款结构不匹配,可能出现部分贷款集中到期,造成资金紧张问题等等,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会议强调,各高校一定要立足学校长远发展,科学把握学校建设和运转、负债和化债的节奏,积极稳妥地调整支出结构,进一步统筹各类资源,加快化解债务负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认真分析化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要提早谋划下一步工作,全力落实有关奖补政策,支持高校化解债务负担,确保高校化债工作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会议要求,各高校要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探索建立遵循法律法规、符合学校实际、充满活力的现代大学财务制度。要进一步规范高校财务资产管理,完善校(院)长法人负责的财经领导体制和议事规则,全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统筹管理和审批程序,实施财务会计基础考核和动态管理制度,建立财务资产年度审计制度,逐步提高管理队伍专业水平,推动高校财务资产管理的精细化、专业化,支持高校走科学发展、特色发展、内涵发展之路。

  会议由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陈晓福主持,11所高校总会计师、40所省属公办高校财务处处长,以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职能处室负责人,共计50人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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