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放权 在深圳设“教育特区”

周洪宇本报记者 宋荣成 摄
现在网消息 本报讯(记者 柯美杰 实习生 蔡竹影)“在深圳市建立‘教育特区’,目前南方科技大学遇到的一些问题都可迎刃而解了。建立‘教育特区’,以区域突破可以带动教改全局。”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周洪宇教授日前出席“中国教育30人论坛2011年会”时建议国家建立“教育特区”。这也是他在年初出席长江教育研究院“长江教育论坛”后再一次提出这一建议。
据了解,建立“教育特区”的提法最初出自长江研究院2011年教育政策建议书。
建“教育特区”带动教改全局
为什么提出要建立教育特区?周洪宇认为有几个方面的考虑:从面积和经济水平上来看,中国相当于多个中等发达国家,由于地理、人口、历史等多种原因,各地区的发展极不平衡,“在这种情况下,教育改革不可能、也不应该齐步走。”
周洪宇还认为,这符合30年经济改革的普遍规律,“改革往往非常复杂,一般来说是从局部开始,然后向整体推进,往往先是在某个地区进行,取得成功之后再逐步推广到其他地方。改革往往是由一个点到面,由局部到整体,由地方到中央,当然也有自上而下的,可是也有自下而上的。”
“符合现有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规划纲要,纲要中鼓励支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周洪宇说,“这是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讲得很清楚。”
要向“教育特区”充分放权
“这是针对我们现在教育统得过多、过死的主要特征得出来的。比如国家可以把相关的高等学校的审批权下放。我们讲放权搞活,首先要放审批权。”周洪宇说,要向“教育特区”充分放权。
放权包括:国家把管理高等学校的各类审批权下放给教育特区,落实高等学校的各项办学自主权,包括学校审批权、招生自主权、学科设置和课程设置权,以及人事任命权、学位授予权、学术自治权等等,“要形成凡属于教育特区权限范围内的,可以自行决定的事情,原则上都下放,并享受优惠政策;凡‘教育特区’需要报送国家审批的事项,上级有关职能部门不再审批,按程序报送,形成‘教育特区’的事在‘教育特区’办的运行机制。
“‘教育特区’的管理部门也要坚决简政放权,进一步扩大特区内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焕发学校的办学活力。”周洪宇以身说法,“我过去在省教育厅分管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地方高校的更名、改制等工作,本来按《高等教育法》规定,这些都是省级人民政府可以自行决定的事情,但事先都必须征得教育部发展规划的高校设置处的同意,没有它的同意省政府就不能行文批准,这就在客观上把中央教育行政部门的备案权变成了实质上的审批权,这就不利于地方高校发展了。”
深圳建“教育特区”最合适
如何建立“教育特区”?周洪宇说,教育特区要想实现各项目标,就必须抓住教育体制改革的四个“牛鼻子”:义务教育应把突破口选在进一步深化公共教育财政投入体制改革和人事管理制度创新,构建支撑教育横向公平、教育纵向公平和教育机会平等的制度框架,实现财政中立和人事中立;素质教育改革的突破口应选择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上;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改革的突破口应选择在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和“去行政化”;职业教育选择在建立“教产合作、校企一体和工学结合”机制上。
“教育特区”放在哪个地方最合适?周洪宇说,比较起来,还是深圳市最合适。为什么一定要在深圳市?周洪宇认为,从目前各方面情况来看,深圳有教育改革的需要、愿望、热情、勇气,也有改革的条件和氛围,其成功又可为其他地方所借鉴,能将改革的收益最大化,改革的风险最小化。
“如果在深圳市建立‘教育特区’,目前南方科技大学遇到的一些问题都可迎刃而解了。”周洪宇说。
链接》》》 南科大公选局级副校长引争议
高擎“去行政化”改革大旗的南方科技大学一直是媒体和社会关注的焦点。近日,深圳市委组织部的一纸选聘公告将南科大再次推上了风口浪尖。根据这份公告,深圳将面向国内公开推荐选拔2名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级别为正局级。
此举引起了一些业内人士的质疑,认为这表明政府对南科大的管理并没有突破原有公办本科院校的模式,完全背离了此前宣传的“南方科技大学是按照国际一流大学标准,采取新思维、新机制筹建的一所新高校”的初衷。
上一篇:中安在线
下一篇:北大医学部与红十字血液中心举行共建教学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