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局公告
发布日期:2011-05-13 来源:网络
二○一一年岳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便于学校、家长和学生了解政策,规范招生宣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等职业学校 (含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系高中阶段学历教育,旨在培养初、中级技术型人才。学生毕业后,可由学校推荐工作或自主创业,也可参加对口升学进入高等院校继续深造。
二、公告所列各职业学校(院),均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资格,国家承认学历,被录取的学生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电子注册,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可网上查询的毕业证书。公告以外的其他教育机构不得招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
三、根据《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评估的通知》(岳市教通〔2009〕180号)、《关于印发岳阳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岳市教发〔2010〕40号)和《关于开展全市中等职业学校2010年新设专业及专业建设评估"基本合格"专业复评的通知》(岳市教通〔2011〕15号)精神,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已开办专业和新申报专业进行了全面的评估,附表所列专业为合格专业,今年秋季具备招生资格。未列之其他专业无招生资格,不得进行秋季注册。
四、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完初中毕业会考后方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其他人员可直接到相关职业学校招生机构报名。
五、凡在我市招生的各类职业院校(含外省、市职业院校),其招生简章及广告须经我局审核,否则不得在我市进行宣传和招生,未经我局审核发布招生广告、擅自招生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发布媒体和学校自行负责,我局还将会同相关执法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电 话:0730-8225944 0730-8226094
一、中等职业学校 (含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系高中阶段学历教育,旨在培养初、中级技术型人才。学生毕业后,可由学校推荐工作或自主创业,也可参加对口升学进入高等院校继续深造。
二、公告所列各职业学校(院),均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资格,国家承认学历,被录取的学生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电子注册,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可网上查询的毕业证书。公告以外的其他教育机构不得招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
三、根据《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评估的通知》(岳市教通〔2009〕180号)、《关于印发岳阳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岳市教发〔2010〕40号)和《关于开展全市中等职业学校2010年新设专业及专业建设评估"基本合格"专业复评的通知》(岳市教通〔2011〕15号)精神,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已开办专业和新申报专业进行了全面的评估,附表所列专业为合格专业,今年秋季具备招生资格。未列之其他专业无招生资格,不得进行秋季注册。
四、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完初中毕业会考后方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其他人员可直接到相关职业学校招生机构报名。
五、凡在我市招生的各类职业院校(含外省、市职业院校),其招生简章及广告须经我局审核,否则不得在我市进行宣传和招生,未经我局审核发布招生广告、擅自招生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发布媒体和学校自行负责,我局还将会同相关执法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电 话:0730-8225944 0730-8226094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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