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加强中职教育管理 严禁中职校骗取国家助学金
记者昨日从拉萨市教体局获悉,为了杜绝我区出现虚报学生人数套取国家资助资金的现象,自治区教育厅专门转发了《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关于严禁虚报学生人数骗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转发通知中提到,为进一步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我区将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和国家资助管理工作,杜绝出现虚报学生人数套取国家资助资金的现象。
“根据转发通知的要求,我们将加强中职学籍管理工作,认真核实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的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保证受补助学生人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顺利实施。”拉萨市教体局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道。根据通知要求,我区要对现有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和教学点的办学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在办学条件、学校管理等方面与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差距较大的,要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要限制招生和在校生规模。并将最后审定的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于2011年3月底前报送教育部和财政部备案,同时抄送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技工学校抄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电子学籍注册制度。学校要将新生基本信息,各年级学生变动名册及时输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或技工院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报其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学校不得以虚假学生信息注册学生学籍,不得为同一学生以不同类型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身份分别注册学籍,不得以不同类型职业学校身份分别向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学生学籍。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的学校不得为同一学生重复注册学籍,坚决杜绝“双重学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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