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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对我国切割砂轮临时加征关税

发布日期:2008-05-16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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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贸部近日决定,根据以1991年贸易征管法第28条,以将对进口中国产切割砂轮采取临时加征118%关税措施,以防止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对其国内有关企业造成伤害。 具体产品海关编码见下表。

海关编码  产品名称   拟征税额

68.04.1090   切割砂轮   118%
68.04.2100   切割砂轮   118%
68.04.2290   切割砂轮    118%
68.04.2390   切割砂轮    118%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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