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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部分供电企业电价与收费

发布日期:2006-10-31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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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齐中熙、苏万明)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7日发布2006年第4号专项监管报告——《供电服务情况监督检查报告》。报告显示,大部分供电企业各项指标基本符合《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的要求,但同时也暴露出供电质量指标考核体系不健全、部分企业电价与收费执行不规范等问题。

    报告显示,近年来我国供电服务水平不断改善,供电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但也指出,一些供电企业在供电服务方面仍存在问题,包括供电质量指标考核体系不健全,统计数据可信度有待提高;部分供电企业电价与收费执行不规范;部分供电企业供电行为及办理用电业务时限不符合《办法》规定;部分供电企业对用户受电工程服务不规范。

    此外,对于社会反响强烈的浏阳市供电局违反停限电规定,对某酒店恶意断电事件也做出处理。目前,有关方面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撤销职务、行政开除等决定。

    电监会新闻发言人谭荣尧表示,针对上述问题,电监会向电网企业明确提出了整改要求,提高供电质量,规范收费行为,纠正“搭车”收费现象,加强用户受电工程服务,维护电力用户权益。

    报告还显示,国家电网公司2005年供电可靠率达到99.764%;南方电网公司供电可靠率达到99.778%。

    今年5月到6月,电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全国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象包括全国不同类型的360多家供电企业。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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