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
2016-03-03 365教育装备采购网新闻中心
导读:2月29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从4月1日起施行。根据《意见》,今年起,我省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按统一的基准定额和分担政策执行。...
我省统筹解决城乡政策不统一、公用经费标准“倒挂”问题
小学每生每年不低于600元、初中每生每年不低于800元
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倾斜
民办学校学生同步、同标准享受“三免一补”
2月29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从4月1日起施行。根据《意见》,今年起,我省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按统一的基准定额和分担政策执行。
目前,我省义务教育学生共789.3万人。自2006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我省将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城乡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但同全国一样,现行保障制度存在城乡政策不统一、城乡公用经费标准“倒挂”(免除学杂费后,财政对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低于农村学校)现象。省教育厅财务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在解读《意见》出台背景时告诉记者,“不仅如此,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农村学生大量向城镇转移,但公用经费补助不能同标准转移,存在经费携带性不强等问题,亟须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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