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创新驱动和科技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等编制工作相关材料的通知
琼教高〔2015〕41号
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琼州学院:
根据教育部《开展区域高等学校创新驱动和科技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4〕290号)要求,我省必须在今年6月底完成《海南省高等院校创新驱动和科技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并如期报送至教育部。为深入调查我省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琼州大学)的“十二五”科技发展情况,科学谋划“十三五”高等教育科技工作布局,更好地推进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现要求省属各普通本科院校报送“十二五”科技工作总结和“十三五”科技工作设想。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材料报送提纲
(一)学校“十二五”期间科技发展成效
1.科技创新管理体制改革
2.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3.科技创新成果(特别是标志性成果)及转化能力
4.科技创新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学校“十二五”期间科技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体制机制
2.人才队伍
3.创新能力
4.成果转化
5.社会经济效益
(三)学校“十三五”期间科技创新工作设想
1.指导思想
2.基本方针
3.发展目标
4.主要任务
5.重大工程(项目)
(四)工作建议
二、报送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必须高度重视此次材料编撰和报送工作,结合学校科技工作实际发展情况,系统全面地总结“十二五”科技发展情况,着眼海南国际旅游岛和海洋强省建设等对高等教育的内在需求,合理展望学校“十三五”科技创新工作。
(二)撰写内容要详尽真实,“十二五”科技发展情况(项目、经费、成果、地方服务、效益等)等定量的指标事项,要有准确的数据说明和支撑。
(三)报送时间:请各校在2015年4月23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规划纲要编制和课题研究小组。联系人:梁俊,联系电话:65343725,邮箱:50471246@qq.com。
海南省教育厅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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