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实时脉搏 关注行业热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 业界动态 > 正文

北大复查“女博士论文抄袭” 维持撤销其学位决定

2015-03-17   365教育装备采购网新闻中心
 点击:
导读:  核心提示:北京大学17日通报称,经北大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认真复查和充分讨论,认定世界历史专业博士于艳茹发表的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行为......

  核心提示:北京大学17日通报称,经北大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认真复查和充分讨论,认定世界历史专业博士于艳茹发表的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行为,因此决定维持原处理决定,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

  据了解,2015年1月9日,北大第118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审议并决定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之后,于艳茹表示“不接受校方这一处理决定”,并向北大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起申诉。

  3月13日,申诉处理委员会在相关书面材料基础上,听取了于艳茹本人与北大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各自陈述并进行提问。经复查和讨论,申诉处理委员会认为,北大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的决定》事实清楚、适用依据准确、程序规范,决定维持原处理决定。16日下午,学校将《北京大学学生申诉复查决定书》送达于艳茹本人。

  于艳茹2008年考取北大历史学系世界历史专业攻读博士学位,2013年7月毕业并获博士学位。2014年8月17日,学术期刊《国际新闻界》发布公告称,于艳茹发表于期刊2013年第7期的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大篇幅抄袭国外专著。

  事件发生后,北大成立专门工作组和专家调查组,对于艳茹论文涉嫌抄袭进行调查。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国际新闻界》刊登的公告、专家组评审意见和于艳茹本人提供的说明等,确认于艳茹的期刊学术论文存在严重抄袭,其将该论文作为学术成果列入博士学位申请材料的事实清楚。

  据北大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及《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基本规范》等相关条例的规定,学位委员们进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结果为“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

(本文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365cgw)

上一篇:广东高考终结自主命题 将采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
下一篇:最后一页

分享到:
收藏